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今日田东 生活网小秘书 - 2小时前 阅读:15 回复:0

广西师范大学地处世界级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是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重点建设的“国内一流大学”高校,全国文明校园。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其中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博士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6个,学科专业涵盖了13大门类。在全国学科水平评估中,学科整体实力稳步提升,化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为服务在职人员学位提升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的精神,我校自2024年起招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二)已获得学士学位3年以上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拥有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3年以上或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三)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四)符合我校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在“招生就业”栏目“同等学力申硕”“申请报名入口”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网上申请。《同等学力申硕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在“同等学力申硕”“下载专区”下载。具体报名操作可联系招生老师。(二)审核和现场确认网上申请成功后,需向专业所在学院提交个人材料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或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的扫描件,发送到入学资格审核指定邮箱进行初审。经专业所在学院初审,继续教育学院复核通过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2)所获得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1份(国外或境外的学位证书还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原件及复印件);(3)《广西师范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报名表一式两份;(4)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成果材料。现场确认时需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并签署《承诺书》。《资格审查表》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成为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册人员。注:申请人通过复审后,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注册,并按学校要求,参加现场照片和指纹信息采集(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表》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完成现场确认后,学员转入在册人员库,正式成为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册人员。因在“网上报名”阶段上传提交照片等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学习年限,从申请人员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开始计算,基本年限为3年,最长年限为5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培养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通过国家统考和课程学习考试阶段(基本年限为2年),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基本年限为1年)。(一)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阶段基本年限为2年,最长为3年,申请人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之日起3年内应完成课程学习且考试全部合格。(二)学位论文阶段申请人通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习和考试,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开始论文开题写作。学员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并通过答辩,学位论文成绩达标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学位。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并在有效年限内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三)学费标准学费分两阶段收取,第一阶段为通过国家统考和课程学习考试阶段费用;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费用。经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学费必须由学生本人在学校财务处缴费平台上缴纳。具体参照招生专业对应项,且以学校当年的收费标准为准。
(一)课程学习课程学习不脱产,以业余或节假日时间为主,采用线下学习+线上学习与辅导的方式,申请人应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二)全国统一考试成为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册人员,在学习期间可报名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一次。
学习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按《广西师范大学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执行。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一)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直至撤销已授予的硕士学位并收回已颁发的学位证书。(二)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课程学习或未能通过申请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规定的科目,须由本人向学校提交终止学习或终止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和办理相关手续。(三)申请人学习期间的教材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实验材料费,以及线下学习参加全国统考报考费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等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四)申请人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的报名时间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研修期间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五)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田东生活网-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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