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20000元!田东举报“三非”人员线索属实的群众领奖了

今日田东 田东公安新闻 认证单位 - 2022-05-19 10:47:15 阅读:3848 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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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政府给我们发放奖励,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还很严峻,举报‘三非’人员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5月17日上午,两名举报“三非”人员线索属实的群众在田东县公安局领取奖励金时激动地说道。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举报“三非”人员的积极性,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严防死守阻断境外疫情输入,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5月17日上午,田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在田东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厅举行田东县“三非”人员线索举报奖励金发放仪式。田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世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高云出席仪式,根据田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的《田东县关于违反疫情防控行为实施有奖举报的通告》为两名举报“三非”人员线索属实的群众发放奖励金。
刘世华向两名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表示,此次田东县迅速发现、及时拦截并成功查获四名“三非”人员,体现了田东人民疫情防控意识强、积极性高,值得表扬!刘世华指出,当前全国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病毒还在不断变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毫不动摇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从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要严格执行网格化排查,积极发动各界群众,坚决打击整治“三非”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防范各类风险隐患。
黄高云表示,全县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市公安局党委部署要求,从严从细从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持续加大“三非”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严防死守阻断境外疫情输入,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什么是“三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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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非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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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持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入境、未持中国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入境签证或其他合法证件入境、未从签证机关指定的口岸入境、未经边防检查机关检查入境等情形的外国人。

02



非法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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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有效中国签证、证件在华停留;持有D、Z、X、J-1签证入境后,未在30天内申办居留证件;根据有关协议免签证入境后,未在30天内申办居留证件、超过签证、证件指定范围居留等情形的外国人。

03



非法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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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持有《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和Z签证(互免签证人员除外)、《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或《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在中国就业、任职等情形的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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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三非”人员如何举报?

田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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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可以通过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举报。为便于信息查证和奖励兑现,鼓励实名举报。举报时应详细注明时间、地址等信息,提供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据。匿名举报无法核查身份或者无法联系到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田东县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和举报情况严格保密,不泄露举报人信息。


     举报可直接到我县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供线索,或拨打以下受理热线:

平马镇:0776-5222399     

祥周镇:0776-5311001

林逢镇:0776-5181001     

思林镇:0776-5151015

作登乡:0776-5421010      

印茶镇:0776-5451011

江城镇:0776-5481111      

朔良镇:0776-5381011

义圩镇:0776-5371003    

那拔镇:0776-5351001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0776-5208393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76-520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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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举报线索有什么奖励?

田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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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线索经查实的,每条线索给予500—10000元不等的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奖励范围不包含田东县已排查并登记在册的人员。符合奖励条件的,自接到举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举报人同意,通过银行账号或手机话费充值等方式完成奖励资金兑现。具体内容如下:


1. 提供28日以内有境外旅居史、14日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通报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重合,未主动报告或刻意隐瞒不报的,经查属实奖励人民币500元;经查属实并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对线索提供人奖励人民币10000元。


2. 提供健康码显示为“红码”“黄码”人员线索(不在大数据排查推送信息范围内的),经查属实并落实隔离的,对线索提供人奖励人民币500元;经查属实并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对线索提供人奖励人民币10000元。


3. 提供:1.外国人涉嫌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2.策划、准备实施、组织、运送外国人偷越国(边)境的;3.公民、企业、单位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4.公民、企业、单位涉嫌非法雇佣、介绍无就业类居留许可、无合法签证及出入境证件外国人工作的。经查证属实的:1.每查获一名入境“三非”人员奖励人民币5000元;2.每查获一名运输、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奖励人民币6000元。


4. 提供擅自举办50人以上聚会、宴会等聚集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属实奖励人民币500元。


5. 提供未按要求或拒不配合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的重点人员,经查属实奖励人民币500元。


6. 提供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规定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行为,经查属实奖励人民币不低于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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