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发言人
2021年1月5日上午8点多,我局交警大队民警带领辅警在国道324线1851KM处开展缉查布控工作。当日9时12分,一辆车牌为桂L2RXXX的轻型货车因驾驶证逾期未换证在全国集成平台预警系统报警,我大队民辅警随即在国道324线1848KM处横山大道锦江红绿灯路口进行拦截。
经检查,驾驶员覃某某所持的驾驶证是C1类,逾期未换证。因需要再次确认其违法事实,执勤民警指令其把车掉头开回到国道324线1851KM处(温州商贸城路段视频监控处)进行再次确认。但覃某某在车掉头时不服从交警指挥向左掉头,自行直行行驶到下个路口掉头开回温州商贸城方向。当覃某某开车回到横山大道锦江红绿灯路口处后,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依》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五项规定依法对驾驶员覃某某当场处罚,罚款200元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执勤民辅警没有辱骂或殴打驾驶员覃某某的行为,执法程序依法依规。
田东县公安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