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贷的看一下;今天刚看到!

满脑子乱想- 2020-12-15 18:54:13

裁判要旨:


依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于2018年4月16日发布的《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 [2018] 10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对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应予严厉打击。


本案中,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融资业务平台,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牟利,违反了《商业银行法》《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上述《通知》的规定,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此行为不具有合法性,恒元公司全程参与上述资金融通过程,其受让的债权亦不具有合法性,人民法院无法予以执行,商丘中院裁定驳回恒元公司的仲裁裁决执行申请,并无不当。


河南高院做出了终审裁定,这将代表着众多地方法院将以此作为参考,恒元公司再想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将进一步遇阻。同时河南高院也认定了玖富存在重大违规行为。


以下为裁定文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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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执复333号


复议申请人(申请执行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阜通西大街**楼**100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344414629C。



法定代表人:韩亮,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徐阿祥,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李楠,该公司工作人员。


被执行人:薛兴辉,男,汉族,1993年5月10日出生,住河南省永城市。


复议申请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元公司)不服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商丘中院)(2020)豫14执155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恒元公司与薛兴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恒元公司依据湛江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5月27日作出的(2019)湛仲字第C018397号裁决书,于2020年7月22日向商丘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薛兴辉履行下列义务:向申请执行人恒元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2000元及逾期利息(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17年4月7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本案仲裁费922.3元。商丘中院于2020年7月22日立案。


商丘中院认为,湛江仲裁委员会受理恒元公司仲裁申请一案后,仅依据薛兴辉在借款协议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向其送达相关仲裁法律文书,但是均无薛兴辉签收的送达回证。且薛兴辉未出庭参加庭审活动,仲裁庭系缺席审理,湛江仲裁委员会虽向薛兴辉送达该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但均未提交薛兴辉确已收到的相应证明,该裁决未充分保障薛兴辉享有的仲裁法规定的基本程序权利,案涉仲裁程序不当。故恒元公司申请执行,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驳回恒元公司的执行申请。


复议申请人恒元公司向本院申请复议称:一、撤销商丘中院(2020)豫14执155号执行裁定书;二、责令商丘中院强制执行湛江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湛仲字第C018397号仲裁裁决。事实和理由:


一、商丘中院认定湛江仲裁委员会未有效送达,并以此为由裁定驳回恒元公司的执行申请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首先,借款协议第八条对发生法律争议时法律机构寄送有关文件的法定有效地址进行了约定,薛兴辉对其提供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是认可的,仲裁委员会有理由相信其有效性。其次,既然协议中对电子邮箱的有效性进行了约定,仲裁委员会对其进行电子送达,且在邮件发出后系统生成了送达回执,并未出现对方拒收或者其他送达失败的情况,可以认定为有效送达。


123321qwe

2020-12-16 14:15:49

网贷不还算什么。。

又死不了人,让你看个更屌大神。

每天好吃好喝一点卵事都没有。


反正现在这个世道,最好别借钱。

123321qwe

2020-12-16 14:19:03

在田东法院被起诉了这么多次还活得好好的

王大锤。

2020-12-16 15:37:57

在哪里查

123321qwe

2020-12-16 17:52:18

只有一些特定的人才能看得到

满脑子乱想

2020-12-19 22:08:53

是那个女的?

嗯啊

2020-12-30 13:41:57

我去,是她 我也上当了 那么多人 都没有人申请强制执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