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首届钦州“双明战神杯”钓鱼大奖赛章程(7月23日星期日)
一、主办单位:柳州市双明战神渔具有限公司
二、协办单位:钦州钓鱼协会
三、赞助单位:柳州市双明战神渔具有限公司,阿里山香烟,广西元元体育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其它赞助待定……(所有赞助品用于比赛结束后抽奖,奖品丰厚)。
四、比赛时间:
2017年7月23日一天
五、比赛地点:钦州市火龙果山庄,(钦州钓鱼协会竞技池)。
六、报名办法:本次比赛每人200元赛事服务费。比赛预计100人,以收到赛事服务费为准。因个人原因造成未能参赛,费用不予退还。
报名联系电话(微信):何志庚17707772077,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21日18点止,报名截止期前报满即止,( 以收到报名费为准)。
由主办单位负责供应参赛者中餐盒饭,饮用水各一份。早上7:00在钓场签到,8:30统一抽取第一场比赛签,9:00准时开赛。
七、比赛项目:一天四场,每场80分钟3.6钓综合鱼,除鲢鳙、无鳞鱼外其它鱼钟均为有效鱼(鱼种:罗非鱼、鲤鱼偏多,少量鲫鱼、草鱼)。
八、比赛规则:
1.每场比赛结束后抽取下一场签。
2.运动员统一进入钓位,由裁判员核对姓名、钓位号、钓具进行检查,选手须配合比赛中途裁判员对选手的鱼竿,鱼线,鱼饵等进行检验。(底钩至漂座不得小于60公分 )。
3.比赛开始的讯号发出前,在比赛区域内,运动员的参赛钓具不得入水,不得调漂。每一场比赛开始前有5分钟的调漂时间(以裁判长发令为准)。
4.运动员的钓具、饵料一律自备,不准使用所有米制品(包括米饭、米糊等)、拉拉糊、白饵、未破碎过浮水颗粒,及有毒鱼饵、活饵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诱钓物质。
5.比赛时:一人一竿一线(竿长误差允许在正负3厘米以内.线长不能超过竿长30厘米),钩限用二枚无倒刺钩(钩的大小严禁超过新关东3号)、饵必须挂在钩上,禁止毁窝、 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传递饵料,不准倒水进赛池,否则视为违规行为。准许交替使用鱼竿,但不得两支以上鱼竿同时下水垂钓。
6.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竿架需对准钓位上画的箭头,不得超出。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溜鱼时,鱼可越位,人不可越位,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7.运动员一律独自操作。自钓自取自入护,入池存养,凡死鱼干鱼不计成绩。
8.比赛结束的讯号发出以后,运动员应立即收竿,此时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鱼护一律不得移动或提出水面,应在原地等候裁判员前来计量,不准自行倒掉。
犯规与处罚(对违反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以下处罚):
9.加分处罚事项:手抛饵打窝者,相互串饵者,竿长或线长超过标准者,开赛前调漂等,以上犯规事项一律加罚5分。(犯规者经验证后,不与警告直接加分)
10.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必须统一更换钓位,私自换位者加罚5分。
11.取消比赛资格:将鱼获放入他人鱼护者。运动员作弊,冒名顶替,故意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及无理取闹者。
12.取消该场比赛成绩:选手犯规对他人比赛成绩造成轻微影响达三次者,有意犯规对他人比赛成绩造成严重影响者。
13.除参赛选手、裁判员、现场记者外,其它人员在比赛开始前五分钟必须离开赛场。如发现有非比赛人员在比赛时间里帮比赛选手开饵的,罚加10分。
注:若犯规以后,名次与他人相同时。其名次列后。
14所有渔获必须计量,未经计量倒掉渔获者,取消比赛资格禁赛一年,并上报区钓协追加处罚。
15.如发现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饵料违规、线组违规、钓点违规加5分
九、申诉与仲裁:
1.运动员对裁判的判决有异议时,可以在30分钟内提出申诉,交由仲裁委员会复审,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2.若对手有违反竞赛规则,须当场向裁判举报,事后举报不受理。
3.若违反竞赛规则,裁判可给予警告或判罚加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比赛处罚。4.若有未尽事宜及争议事项,经反映得有裁判会议裁决,选手不得再有异议。
5.运动员中鱼时,与他人钓线缠绕在一起,需裁判同意,方可剪断钓线。私自将他人钓线剪断者,每次加5分。
十、成绩评定:
全场采用负积分法,取每小区前8名入围后,再大包围。即各区成绩最好者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以此类推,四场分数之和为总分。
大区换位,小区积分,总分相同则比小分,再相同则比总重量,再相同的抽签决定名次。未上鱼者,按小区人数最多的区最高分为其得分,弃权者按未上鱼计分。
十一、奖励
第一名:4000元+奖杯一座+神龙王4.5米钓竿一支(价值1500元)
第二名:1800元+奖杯一座+神龙王3.6米钓竿一支(价值1300元)
第三名:900元+奖杯一座+双明战神鱼线两卷(价值200元)
第四名:500元+证书
第五名至第十名:各300元+证书
第十一名至三十二名:各200元
(奖励分配比例以实际参赛人数为准,奖励按参赛人数百分之三十,报名费跟赞助金用于:裁判费、中餐、水、横福、奖杯、证书跟场地费外,剩余奖金)
十二、注意事项:
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质的意外风险,组织方不对活动产生的任何意外事件负责,包括人身、随行工器具、随身钱物、渔竿等等。请参与者正确评估活动存在的客观因素,审慎关照身体以及随身贵重物品,风险自负。
第十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钦州市钓鱼协会,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