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隆安县 “那●山情水韵”摄影作品大赛征稿启事
为弘扬隆安县悠久的历史文化,展示隆安稻作文化的神秘风采,展现隆安美丽的自然风光、丰富的人文风俗和生态文化旅游的神奇魅力,用镜头见证隆安县近年来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建设成就。由中共隆安县委员会、隆安县人民ZF、广西摄影家协会主办,中共隆安县委宣传部、隆安县旅游局、三国异人文化传媒承办首届广西隆安县“那●山情水韵”摄影作品大赛。有关事项如下:|
一、作品主题范围
要求投稿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主题范围如下:|
1、反映隆安县自然景观、名胜古迹、城乡新貌等摄影作品;
2、反映隆安县历史、民族、民风民俗等人文摄影作品;
3、反映隆安县农业生产、经济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摄影作品
4、其它有关反映隆安县稻作文化的摄影作品。
二、征稿对象:广西区内外专业摄影人士、摄影爱好者等人员
三、投稿细则|
1、参赛作品必须是在隆安县范围内拍摄的
2、本次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择优录取,同一作者获奖、入选作品数量不限
3、作品的风格与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一律以照片形式应征,且必须是有作者版权的照片
4、作品规格:10×8英寸,数量不限,请勿装裱,组照一律4至8幅,规格7英寸,要求连接在一起
5、来稿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6、获奖作品由主办方收藏,主办方具有作品的使用权,用于出版、展览、发表等相关宣传活动,且不再另付作者稿酬;作者具有署名权。
7、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如有违反取消参赛资格。作品因上述原因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作者自负。
8、作品背面请注明作者详细通讯地址、通讯方式、作品名称及创作主题说明。
9、摄影作者采风及拍摄所需的所有费用由作者自行解决,隆安县不统一组织采风或拍摄,不承担食宿等费用;参赛者凭参赛证(组委会印制),可免门票进入风景区拍摄。
10、投稿时请附寄作品原始影像和调整后影像的光盘(只接受TIFF或JPG格式),用于影像鉴定、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等
11、主办单位及协办单位视参赛者认可并遵守以上大赛规则
四、奖项设置:
金奖1名,奖金10000元
银奖2名,奖金5000元/名
铜奖3名,奖金3000元/名;
入围作品奖50名,奖金500元/名
有两幅(组)以上(含)作品入选的作者,可申请加入广西摄影家协会
五、参赛方式:本次摄影大赛须通过报名获得参赛资格(非摄协会员需要参赛资格证,摄协会员凭会员证)。报名时间自2010年8月15日起至2010年9月15日止。
报名地址:广西摄影家协会办公室(电话、传真:0771-5622667,电子邮箱:gxsx068@163.com,联系人:霍永添,黎文清,莫凡英)
共隆安县委宣传部办公室(电话:0771-6522139,传真:0771-6523391,电子邮箱:laxcb2005@163.com,联系人:何宏生、韦艳松);
三国异人文化传媒(电话、传真:0771-5551947、18677179896,电子邮箱:liaofeng7178@163.com,联系人:廖锋).|
六、征稿时间:2010年8月15日至2010年10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七、投稿方式
投稿请寄“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摄影家协会收”(请在信封上注明隆安县摄影作品大赛投稿) 邮编:530023。联系人:宋映羲、黎文清、莫凡英,电话(传真):0771-5622667。
中 共 隆 安 县 委 员 会
隆 安 县人 民 政 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二〇一0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