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站第一要案”开庭

清晨- 2009-10-08 15:56:14

 

                                        衙门版

       惊堂木一拍“升堂——”,两厢衙役齐喊堂号“威——武——”

    县令:把犯人清辱——念错了,犯人清晨带上来!

    县令:罪民清晨有人告你引发论坛战火,你可知罪?快快从实招来!

    清晨:大人,小民知罪!小民罪该万死!民女不该一不小心把“嫣”看成了“媽”字,惹恼了安嫣大小姐。草民更不该说:为了论坛的和谐发展,让我们携手共进等豪言壮语,让达贵们心里不爽。民女心里特感动,大虾们太看得起贫民了,其实我等小辈根本成不了什么气候,即不是黑格比热带风暴,也不是巨嚼飓风,根本掀不起什么滔天骇浪。我要是敢对您咳一声,那也是蚍蜉撼大树——自不量力;鸡蛋碰石头——找死。该赔罪的我已经赔罪,该打二十大板的我也领刑了。小民知罪了,真的知罪了!这回就是把草民的屁股打得开花再也不敢喊妈了。

    县令:你们这些刁民,动不动就作乱犯上,小姐的名字是尔等能随便看错的吗?睁大你们的狗眼,谁要是再敢看错,罪民清晨就是你们的下场!

    县令:把清晨关入大牢,等候发配边疆。

   “退堂——”“威——武——”



                                                       法院版

    原告:不详

    被告:清晨

    被告清晨于2009年10月6日被原告起诉侵害他人名字权。本庭受委托公开审理此案。现在开庭,请大家肃静!

    原告委托律师:清晨于北京时间2009年10月6日21点14分24秒,在论坛上把安嫣写成安媽,侵害了原告的名字权。她目不识丁,目中无人,情节非常严重,在网络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特请求法院支持我方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两万元,并在网站上公开赔礼道歉,给原告写十万字的悔过书。

    被告清晨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唱到“都是我的错,不该把你的名字看错;都是我的错,不该喊你喊得那么亲切:都是我的错,不该帮垂钓把纠纷解脱:都是我的错,不该一错再错,惹恼了文人墨客。如果让我重来一次,我一定不会再犯错、、、、、、”

    审判长:原告和被告互不相识,无怨无仇。被告只是一时疏忽,并无藐视之意,而且认错态度较好。现在网络还没有实行实名制,因而不构成侵害名字权。经过审议,本庭做出以下判决:依法宣告被告清晨无罪!

    退庭!


油路名磨

2009-10-08 16:25:58

呵呵。..有意思...

安嫣

2009-10-08 16:28:58

QUOTE:
以下是引用清晨在2009-10-8 11:48:33的发言:
       

       针对我发此文?这回明白了什么叫:老虎胡须摸不得。不过还真冤,一不小心就成了千古罪人,莫名其妙就引起了战火。算了算了,来论坛不就图个快乐吗?偶虽心直口快但不是小肚鸡肠的人,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伤了和气大家玩得都不开心,何苦。

 

 呵呵,清晨真是可爱!不用再变着法子来说事, 安嫣不喜欢.

 

我贴<半条命>是给一方看的,不是专门给你看的, 你没读明白的话,请再读一遍前言,然后再回贴,不要老是因为自己粗心大意而弄错,一错再错.  我只是想告诉一方,论坛上也有许多网友也同样关注弱势群体,也一样有社会责任感,只是未必都把这样的文章贴到小站上.也告诉一方,以后给网文的贴子留言要想想.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8 16:50:52编辑过][/color][/align]

安嫣

2009-10-08 16:35:17

 

 

     版主,不知道此文放此妥不妥?想当作原创写作发到情感版块吗,又怕被文人大虾们嗤之与鼻;发在渔人版块吗,重点不在讨论钓鱼经验,怕被渔友们贻笑大方。实在不行就请转灌水区吧。
 
 
 

在此,我也提醒清晨, 留言时也要懂得尊重别人. 我看了别人对你发贴的留言, 除了对一方的贴子有异议,也没有谁自认是文人大虾们,更没有谁对你的贴文嗤之与鼻.

 

我是清晨的话,我会这么说:

 

     版主,不知道此文放此妥不妥?想当作原创写作发到情感版块吗,又怕被坛友嗤之与鼻;发在渔人版块吗,重点不在讨论钓鱼经验,怕被渔友们贻笑大方。实在不行就请转灌水区吧。

 

你看错我的网名,  道声歉就完事. 再来此文, 是唯天下不乱吧.   此事到此结束, 该干嘛的干嘛去.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8 16:46:31编辑过][/color][/align]

上岸的鱼

2009-10-08 17:11:59

上一回“粗心大意”写错字,这一回“存心大意”看不清,人家明明不是说你,却急急忙忙“揽屎上身”。

到底是真7还是假7?

牛哥

2009-10-08 17:18:13

有意思

无所依附

2009-10-08 17:21:36

哈,给我重新认识了一下这位姑娘。

白玫瑰

2009-10-08 17:36:54

想你想到梦里头

清晨

2009-10-08 17:58:59

QUOTE:
以下是引用安嫣在2009-10-8 16:35:17的发言:

 

 

     版主,不知道此文放此妥不妥?想当作原创写作发到情感版块吗,又怕被文人大虾们嗤之与鼻;发在渔人版块吗,重点不在讨论钓鱼经验,怕被渔友们贻笑大方。实在不行就请转灌水区吧。
 
 
 

在此,我也提醒清晨, 留言时也要懂得尊重别人. 我看了别人对你发贴的留言, 除了对一方的贴子有异议,也没有谁自认是文人大虾们,更没有谁对你的贴文嗤之与鼻.

 

我是清晨的话,我会这么说:

 

     版主,不知道此文放此妥不妥?想当作原创写作发到情感版块吗,又怕被坛友嗤之与鼻;发在渔人版块吗,重点不在讨论钓鱼经验,怕被渔友们贻笑大方。实在不行就请转灌水区吧。

 

你看错我的网名,  道声歉就完事. 再来此文, 是唯天下不乱吧.   此事到此结束, 该干嘛的干嘛去.

QUOTE:
       又误会了!在论坛上那些能写出好文章的人在我心里都是文人大虾,让我顶膜礼拜,佩服得无底投地。我自感卑微,怕被耻笑。用坛友显不出我对他们的尊敬呀!
QUOTE:
     好吧,到此为此。我再惹安嫣MM不开心,就把我ID封了吧。

清晨

2009-10-08 18:03:38

QUOTE:
以下是引用上岸的鱼在2009-10-8 17:11:59的发言:

上一回“粗心大意”写错字,这一回“存心大意”看不清,人家明明不是说你,却急急忙忙“揽屎上身”。

到底是真7还是假7?

       人家安嫣都到此为此了,你还咬着不放,到底谁在“揽屎上身”?还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好吧,我沉默,行了吧?谁再跳出来谁是龟孙子。

苏樱

2009-10-08 19:11:13

我两天不上来,居然有那么多好玩的事情发生。

上岸的鱼

2009-10-08 21:53:29

QUOTE:
以下是引用清晨在2009-10-8 18:03:38的发言:

       人家安嫣都到此为此了,你还咬着不放,到底谁在“揽屎上身”?还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好吧,我沉默,行了吧?谁再跳出来谁是龟孙子。

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引火烧身的人就是你自己啊龟孙子,爷爷这是教你做人呢。

下次眼睛睁大点,别再到处乱认妈了啵,哈哈。

平果老表

2009-10-08 22:46:39

个人恩怨不必公然争吵,留本网站一方静土

82409011

2009-10-09 12:08:23

一天没上。。什么情况。。

风继续吹

2009-10-09 12:45:05

QUOTE:
以下是引用平果老表在2009-10-8 22:46:39的发言:
个人恩怨不必公然争吵,留本网站一方静土

我真的不认识这位仁兄(指天发誓)。但平果的兄弟都有这样说了。我们还能怎么样?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9 0:45:39编辑过][/color][/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