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貌似,少儿不是很宜.
那个叫小红的东西一直都是每个月最后几天来找我,准时得不正常.可是现在已经月初了.
我很慌,因为半个月前我做了点坏事.
我只能在晚上偷偷摸摸的跑到药店买了早早孕检测试纸,妻之友的,<女报>上有推荐过.然后,偷偷摸摸的在第二天清晨跑进厕所--人家说明书上说晨尿比较准确.
那上面清晰的显示着两道印.两道!
我很丢人的蹲在厕所里哭了.
你们相信因为一件外套喜欢一个男生么?我就是这种状态.
我第一次看见他是在五楼机房,他在来回走动着找空机子.他个子很高,挺瘦,黑,不帅.哈哈,我就好这型.
重点是他的外套.其实那只是一件很普通的KAPPA深蓝色赛车服,内搭一件很简单的白T恤.可是他的肩膀很宽,腿很长,背微驼,于是我觉得他穿那件外套真是好看得要死要活.
后来他在离我挺远但在我视线范围内的地方坐下.我记得那天下午我的编程作业只做出来一题,还是最简单的.
最后我在机房门口的刷卡机上读到他的名字,立马屁颠屁颠的登陆校内加为好友.我这才觉得原来严肃无聊的校内真TMD是个好东西.
晚上我穿着我最喜欢的高跟凉拖和热裤站在六楼走两走廊边上抽烟,修长的茶花和我的手指真是绝配.
谁说我要跳楼了?我很怕死的.我来这里散心不行啊?
短款T恤露出一小截腰,风很大,吹得肚皮凉凉的.我一想到那里面有一团细胞在分裂成长就一阵阵恶心.吹吧吹吧,冻死它.
好吧,它没冻死,我冻感冒了.我吃了加倍量的白加黑,在床上躺了一天.
孕妇不是不能穿高跟鞋嘛,孕妇不是不能抽烟嘛,孕妇不是不能乱吃药嘛...我都做了是不是就可以把它流掉了...
或者出来一个怪胎?
那我还是直接摔楼梯好了,电视小说里多少宝宝都这样没了的.
可是我怕疼,很怕.
我挣扎了几天,最后订了回家的机票,往返,4折.
加他校内以后我没有跟他说过话,反正也没什么好说的.
我就天天守着,看他更改状态分享日志上传相片.
慢慢的我知道了他是个富人家的少爷,热爱混日子的踢足球,讨厌重金属,酒喝得很凶.
我还知道了他喜欢一个女孩子.那女孩子我认识,叫安心...准确的说,我认识他,她不认识我.
那是一个多么普通的女孩子啊,两个眼睛两个耳朵一个鼻子一个嘴巴,没有刘海的短马尾,从市场里淘来的T恤牛仔裤,只穿平底鞋.她不化妆,指甲齐短.她甚至连耳洞都没有.她怎么活得下来?
我不喜欢她,不只因为他喜欢她,还因为哪天她看着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紫色丝袜轻视的撇了撇嘴.
我Cao你吗的.我还没鄙视你呢,你居然来鄙视我?
真受不了那么牛比那么有型那么特别的他居然形容她什么眼神清澈笑容天真.我!吐!血!就凭她那土里土气傻不拉叽的胖模样?那我算是嫦娥奔地球噢?
我是晚上十点多到的家,我妈正在拖地板.她看见我吓了一大跳,凶巴巴的问我:你突然跑回家干嘛?在学校闯什么祸了啊? 我一声不吭的换鞋,瘫在沙发上,她一只手把我拽起来,怒道:说!
我哭了,我很矫情的说:妈,我爱你.
我妈皱着眉头瞪我,脸边的头发一颤一颤.
我吸了一口气,说:我怀孕了.
我妈"啪"的一声给我一巴掌,拖把"咣"的掉地上.她说:你为什么不在外面偷偷把孩子做掉?你有脸跑回来见我?你想在家养着把那野种生下来啊...
我哭得更厉害了,我说:妈,我怕.
我妈把拖把捡起来,说:你马上给我去洗澡睡觉,明天跟我去医院.你爸去珠海了,要是他知道肯定抽死你.
我点头.她又说:养你这种女儿我真丢人.
是啊,我丢我妈的人了.
我上了一年大学,思考和学习能力退化,只学会了化乱七八糟的妆.我热爱把自己往花哨里打扮,妖精最讨人喜欢.
可是那天晚上我看见他醉醺醺的坐在图书馆门口低着头什么都不说的时候,就以最快的速度跑回宿舍把我的四色眼影和蝴蝶花纹指甲以及香水全部擦干净,尽管那是我早起一个半小时的成果.我很别扭的扎起马尾套上牛仔裤和唯一一双帆布鞋,飞奔到他旁边说了我这辈子最虚伪最恶心最反胃的话.
我说,我是安心.
然后他抱住我,他说:我以为你放我鸽子呢.
哎哟哎哟,约会呢?MD...
我顺势抱住他,喃喃说:怎么会呢,我那么喜欢你.
然后他吻我了.
然后他带我到了一家宾馆,我记得房门号,1030.
TNND广告上说什么无痛人流都TNND是骗人的.你想想,冰凉的器械伸进你的肚子里,把那团模糊的细胞往外扯,你说疼不疼?
我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我妈一边喂我鸡汤一边问我:你谈恋爱怎么不跟妈说一声啊?他到底是谁啊?脱了裤子爽翻了就不负责任了啊?
我不说话,也不哭,只是喝汤.
她见我不吭声,又说:你怎么那么下贱啊?我养了你真是我的福气...你找这种男人你活该...
我也觉得我活该,我到底图什么啊?
不过,不得不承认,虽然他醉得一塌糊涂,但技术是一流的.感觉就像被浪潮托起,一直到遥远的云端.我几乎晕死过去.
完事后,我趴在他心口,听他心跳,听他微喘气,听他说:安心,安心...
最后他睡着了.
我爬起来看他.他打着小呼噜.他睡着的样子一点都不好看,但是我还是喜欢得不行.
他的那件KAPPA外套扔在地上,熟悉的深蓝色,我依旧清晰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样子.我把它穿上,走到窗边,掏出口袋里的烟,点上一支.他抽的是22块钱的中南海,味道挺醇.很多人喜欢把中南海叫做男人,我觉得那一种烟叫做男人真是性感得不行.
保定这破城市到了晚上还是挺漂亮的嘛,起码我现在看到的是这样子.
凌晨5点,我穿好衣服,在他心口咬了一下,回学校去了.我怕他醒来见到我以后的不知所措和内疚,或者,不知所措和内疚的是我.而且,我得回去化妆了.今天似乎有点阴,用冰蓝和银灰的眼影吧.
我怎么就傻得忘了吃毓婷呢?
回去的机票是一个星期以后.我爸还没回来,我妈叫我养着,每天都噼里啪啦的骂我,还煲腻得不行的红枣桂圆鸡汤给我喝.
我什么都不想做.我只是抱着电脑守着他的校内,同时在一个没有人点击的博客里写酸溜溜的日记.
他每天都在呼唤:安心,你是个好女孩...安心,你喜欢我么...安心,你为什么不理我...安心,我喜欢你...安心,我错了...
我抱着膝盖冷笑:是啊,你喝醉了把安心强歼了她当然不理你了,她讨厌你这种禽兽.
的确,安心从来没有理过他,这是她唯一的优点.只不过一直都是他在自作多情罢了.当然,自作多情的人还有我.
回学校的前一天,我妈煲了最后一大锅鸡汤给我.这天她的语气缓和得我不习惯.她一边撇掉汤上的油花一边跟我说:你都那么大了,自己注意点,玩火自焚,妈也跟着疼.
我又哭了.
回到学校,我依旧每天早起化妆,依旧穿高跟鞋跑楼梯,依旧鄙视安心那样普通到土的人.一切一切,依旧.
可是我觉得我不喜欢他了,他不过是一个酗酒的下半身动物.
我只是,会偶尔怀念,那欲仙欲死的瞬间.